
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通过严谨的流程设计与明确的材料要求,旨在选拔出能支撑城市物流体系升级、具备核心服务能力的优质企业。对于计划参与认定的物流企业来说,深入理解流程可大幅降低申报风险、提升推进效率。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阶段
申请企业需先查阅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开展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申报要求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全套申请材料。
2.受理阶段
(一)预受理:受理人员对线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查材料完整性与格式合规性。
(二)正式受理:预受理通过后,申请企业需向市行政服务大厅或各区行政服务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需提供目录清单,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且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展开剩余74%受理人员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1)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申报回执》;
(2)材料不齐、不符规范或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材料可当场更正的,更正后予以受理;
(4)材料无法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企业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诚信征询阶段
主办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税务、海关、交通等部门或通过“深圳信用网”开展诚信征询,核实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等问题;必要时与市统计部门核对企业相关数据。
4.审核阶段(75个工作日)
受理完成后,主办部门收回全部申请材料,在7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重点核查材料真实性与企业资质符合性。
5.外部审查阶段
由财务部门通过招标确定的会计中介库中,按程序抽取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诚信征询结果、第三方审核意见、部门审核意见及审核流程进行独立审查;会计师事务所需在受委托后7日内出具审查报告,主办部门根据报告完善审核工作。
6.审批阶段(35个工作日)
主办部门依据业务流程及廉政管理规定,在3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及审查意见进行最终审核:
(5)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官方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
(6)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认定意见。
7.办结阶段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正式被认定为“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主办部门出具《关于认定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的通知》。
8.送达阶段
市交通运输局向通过认定的企业颁发重点物流企业认定文件及证书。
二、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阶段
申请企业直接查阅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发布的认定通知,按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需提供目录清单,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交至市或各区行政服务大厅受理窗口。
2.受理阶段
与网上办理流程的“正式受理”要求一致:受理人员当场核验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回执》,材料不齐或不符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诚信征询阶段
与网上办理流程一致:主办部门向多部门或通过深圳信用网开展诚信征询,必要时核对统计数据。
4.审核阶段(75个工作日)
与网上办理流程一致:主办部门在7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业务审核。
5.外部审查阶段
与网上办理流程一致:抽取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外部审查,7日内出具审查报告。
6.审批阶段(35个工作日)
与网上办理流程一致:3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示5个工作日。
7.办结阶段
与网上办理流程一致:公示无异议的,出具认定通知。
8.送达阶段
与网上办理流程一致:市交通运输局颁发认定文件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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